将两幅书法家写的字送到装裱店装裱,装裱后,纸上的字竟换成了另一个人写的。近日,在西工区开画室的陈女士遇到了这么一件事情。
陈女士的画室也代售我市某书法家的书法作品。本月初,一名顾客看中该书法家的两幅字后,要求陈女士代为装裱。12月4日,陈女士将这两幅字交给了在丽景门附近开装裱店的王先生。
这两幅字的内容都是“福无边”三个大字,尺寸均为1.8米×0.83米。将其交给王先生时,陈女士交代了客人的要求:一幅用画框装裱,另一幅用挂轴装裱。
约一个星期后,王先生托人将装裱好的两幅字送给了陈女士。陈女士一看:“用画框装裱的那一幅上有个巴掌大的黑印,另一幅的纸皱了。”
于是,第二天,王先生带着工具去修复这两幅字,但陈女士并不满意修复结果。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陈女士向他提出条件:要么赔偿,要么找原作者再求两幅真迹,或者如果能写得一模一样也行。
又过了约一个星期,陈女士到王先生处看结果,这一看傻眼了。“根本不是我交给他的那两幅字,字不是同一个人写的,上面的印章也不一样。”她说。
经原作者鉴定,这两幅字已非陈女士最初送去装裱的,字和印章都不对。
可是王先生说,他完全是按照陈女士的意思办的:“她说过,如果能写得一模一样也行,我就专门找名家写了一样的字,又请大艺术家刻了一样的章。”
对此,河南慧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卫晓明称,当陈女士将字交给王先生装裱时,他们之间已形成一种承揽合同关系,王先生只能按照陈女士的要求或行规进行装裱。而且,最后的成品是王先生托人重写的字,而非原书法家的真迹,因此不能说其和陈女士提供的书法作品“一模一样”。
卫晓明告诉陈女士,可以要求王先生将原作恢复原样,或者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