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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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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5月1日起,市面禁售散装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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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昨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透露
明年5月1日起,市面禁售散装食用油
□记者 孙自豪 见习记者 崔晓彧
  本报讯 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透露,我市将集中整治散装食用油市场,明年5月1日起,流通市场不得销售散装食用油。

  据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上散装油采取的是大罐储存、小桶分装的经销方式,多为分批购进、混合出售。其分装所用的塑料桶(20公斤装)反复使用,卫生、保质期均无法保证。分装过程不易监管,部分经营者利欲熏心,在分装过程中添加了棕榈油、棉籽油或者劣质油。

  为此,我市将多管齐下,从多个环节集中整治散装食用油市场。

  加工分装环节——我市将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准入制度,全面清查辖区内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作坊和摊点,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目前证照齐全存在于粮油市场内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作坊和摊点,明年1月1日起,4个月内处理完所有库存原料及产品,明年5月1日起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质量条件的,由质检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不得再从事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由市质监局牵头重拳打击采用废弃油脂、工业用油脂、宾馆的过菜油、泔水油、地沟油等作为原料加工分装散装食用油和在散装食用油中添加对人体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流通销售环节——我市将严格执行散装食用油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清理整顿散装食用油经销户。粮油市场内的散装食用油经销户,明年1月1日起,4个月内处理完所有库存原料及产品,明年5月1日起不得从事散装食用油销售。由市工商局牵头加强乡镇农贸市场的监管,防止不合格散装食用油向农村市场转移。

  餐饮消费环节——市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无标志及不合格散装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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