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儿子结婚用的新房,可人还没住进去,屋子就被污水给泡了!”说起刚装修好的房子,涧西区的李女士既愤怒又无奈。
李女士新买的房子位于涧西区建设路惠丰广场小区,刚装修好。最近,这套新房被卫生间下水道冒出的污水泡了:刚铺的复合地板被泡坏,木质踢脚线也被泡得变了形。
昨日上午,记者在李女士新买的房子里看到,复合地板上还留着干污渍,卫生间的下水道还在断断续续地往外冒污水。
记者从李女士的丈夫韩先生处了解到,装修这套房子共花了6万多元,他们本打算过完年后入住,可谁知污水却先“光顾”了。“新铺的复合地板被泡坏,卧室里2个新的木质柜子和一张电脑桌的底部被泡变形。刚装修好的房子成了这个样子,我的损失该由谁负责?”韩先生郁闷地问。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惠丰广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刘女士。她说,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上面明确规定了相关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给排水管道一项的保修期限是2年,现在还在保修期,因此,李女士家被泡一事应由开发商负责。”刘女士说。
刘女士说,他们对李女士家卫生间下水管道冒污水一事进行过调查,但还没有查出冒污水的原因。
该小区开发商洛阳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曹先生说,了解李女士家的情况后,开发商方面曾派人到她家查看,发现管道排水正常,没有堵塞现象。另一负责人王先生说,如果李女士家出现的是管道断裂等情况,开发商一定会出面负责。但目前管道堵塞应是该楼的居民在使用管道时不注意造成的,该由物业方面解决。
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宋武军律师说,如果李女士家地板被泡是卫生间管道破裂而导致的污水外冒引起的,开放商应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如果管道本身无质量问题,则应由物业方面负责查出是哪户居民在使用中不注意造成了管道堵塞,并由该住户承担李女士家的损失。
若物业方面不能查出相应责任人,从法律角度来讲,李女士家楼层以上已入住的业主要共同承担责任。同时,由于管道的维护属于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物业公司也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