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换届的市县领导班子建设,广东省委近日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规矩、指方向、提要求”, 明确“裸官”、财产报告等规定。
《决定》突出实效性,不少要求被量化。例如,市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并尽可能多走访辖区内村(社区),县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决定》注重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提出了不少创新举措。例如,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提出注重在关键时刻检验干部,将干部在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处理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记录在案,作为干部教育、选任和奖罚的重要依据;在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方面,提出探索建立科学发展年度、任期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和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结合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
《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重要问题核查制度,防止隐瞒不报、只报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