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第12次党风廉政建议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廉洁自律,过节收了红包赶紧去法院纪检组“报到”,“今后凡发现收受红包的法官,不论多少,先免职再说”。
会议现场,张立勇还节选宣读了包括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在内的5个落马贪官的悔过书,以警示全省法官。
裁判文书上网28万份,位居全国之首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达28万余份,网络直播案件1.5万余件,均位居全国之首。
省高院纪检组长王宏昌说,去年,全省法院评查案件3180件,对造成严重瑕疵案件的136名法官进行了问责。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全省法院还将子女、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26名一线法官调离了审判、执行岗位。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14人。其中,受到政纪处分99人,受到党纪处分4人,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8人,受到刑事处罚3人。包括因对“天价逃费案”审理草率,平顶山中院的24人被查处,息县、鹿邑两个法院的院长则因管理混乱等原因被免职。
法官收红包,一律先免职再调查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张立勇说,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近年来全国、全省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违法违纪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些人职务不高,岗位不起眼,每次索贿受贿金额可能只有千儿八百块,达不到定罪标准。但由于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更广泛。如某些立案人员,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明码标价,拿200元至500元就可以将案件分给指定法官去办,并形成“潜规则”。
此外,违法违纪案例也从“职务”到“非职务”蔓延。比如,原项城法院法警曹富春经常出入迪厅酒吧,为哥们儿充当打手,6次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插手经济活动,强买强卖,强行勒索。2011年12月27日,曹富春因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被判刑四年零两个月。
贪腐还出现了“窝案”现象,比如商丘中院办理商丘置业公司违法违纪案件,商丘原中院院长、两名副院长和两名庭长收受当事人贿赂,两人被追究责任,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今年,省高院将出台制度,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发现谁收了红包,或者私设小金库,一律先免职再调查”。调查核实后,再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省高院院长当众宣读落马贪官悔过书
反思去年的反腐成果,张立勇仍不满足,称查得并不多。他当众节选宣读了包括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等5个落马贪官的悔过书,以告诫全省法官。
31岁即为副厅级干部的周以忠在悔过书中写到,案发后,他的母亲哭瞎了双眼,女儿因为他而失去了正常的工作。
张立勇表示,今后,全省法院要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实现违法违纪“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