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闵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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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商标总数为8452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总数13件(含4件司法认定),包括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的“东方红”、洛阳浮法玻璃集团公司的“洛玻”、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大阳”、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的“杜康”、洛阳花都金柜集团有限公司的“花都”、洛阳轴承科研所科技有限公司的“ZYS”、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的“LYC”等。
另外,我市有河南省著名商标14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集体商标1件。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我市偃师银条通过该项认证。
集体商标 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但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市孟津县常袋镇红提协会“洛红”葡萄通过该项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