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锋的时候,我已经30岁了,是单位有名的“女强人”。这不是褒奖,而是含着贬义。大家之所以送我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在恋爱对象的要求上太强了。我不漂亮,甚至连中等姿色都算不上。祖上三代全是农民,过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的日子,但我要求对方的条件要差不多才行。同事们都摇头,认为我要求太高。就这样,我一直单着,直到锋的出现。
锋相貌一般,这一点我很满意,既然自己不漂亮,就一定得找一个外形和自己差不多的,否则哪来的自信呢?我的工作不错,头脑灵活,业余除了写稿,还开了网店,有不错的收入。男友收入可以比我少一些,但不能太少,因为我只想顶半边天,还不想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男方的年龄、学历、出身也要和我相当。
我对锋很满意,但交往了一段时间,我发现他喜欢军事,和我谈恋爱也玩军事,我进他退,我退他进。我对他一有好脸,他就摆起“大爷”的架子;我一板起冰冷的小脸,他就贴上来了。几次三番,我玩腻了,很想直接把他PASS掉。可是这把年纪了,遇到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也不容易,真要OVER了我担心自己会后悔。
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不约我,我也不联系他。第一个星期,他打来电话,约我吃饭,我推辞了;第二个星期,他不联系我,我知道他在等我主动,想得美;第三个星期,我按兵不动,他打来电话,我故意让宿舍小姐妹转接:“您是谁啊,她出去约会了,忘带手机了。”“最近新谈的男朋友,有一个星期了吧。”“您有什么事吗?我帮您转达。”
后来,他回过味儿来,快马加鞭地开始追求我:送花,送巧克力,就连我喜欢的郎朗钢琴演奏会门票他都想办法弄了来。在我生日那天,他还倾情为我演唱梁静茹的《没有如果》,此情此景,我想不感动都难。
两个月后,我和锋领证结婚了。新婚之夜,他揽着我的肩膀说:“如果知道你没这么难拿下,我早就搞定你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儿。”
我说:“你虽然懂军事,但还不是军事家,可我‘女强人’的名头不是吹的,这叫‘兵不厌诈’,明白吗?”他立刻张口结舌:“到……到底,还是输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