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李宝华
本报讯 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201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163元,同比增长14.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968元。
市统计局调查人员表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类构成。这四大类收入的全面增长拉动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宏观经济平稳发展带动工资性收入稳增
去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2588元,同比增长11.4%,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3个百分点,成为居民收入水平较快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保持平稳增长,我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加之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全面增加取暖补贴,有效保障了工资性收入的平稳增长。此外,居民创收意识增强,兼职、打工者增多。调查显示,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其他劳动收入为706元,比2010年增加570元。
消费市场活跃拉动经营性净收入增加
去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576元,同比增长48.2%。随着金融危机对城镇个体户、私营企业影响的减弱,宏观经济政策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城镇居民家庭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数在不断增加,个体经营者的效益继续向好。调查显示,去年全市城镇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人数同比增长10%,城镇个体户、私营企业雇用人数同比增长45.5%。
理财意识渐强推动财产性收入增加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53元,同比增加141元。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城镇居民的投资意识增强,投资方式逐步多元化,投资手段、方法逐渐成熟。调查显示,去年我市城镇居民股息与红利收入人均为89元,同比增长36.9%;利息收入42元,同比翻一番。二者占财产性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和11.9%,呈逐年上升趋势。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外来人口逐渐增多,出租房屋收入保持增长,去年我市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人均为58元。
补助标准上调强促转移性收入快增
201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5646元,较2010年增加582元,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3个百分点。去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为5002元,同比增长10.4%;城镇居民赡养收入和捐赠收入分别为224元和2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