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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凯旋路上一家鲜花店的生意格外红火,来买花的除了年轻人,还有一些中老年人的身影。
看来,浪漫并非年轻人的专利。在我市一些婚介所中,不少老年人也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他们希望在人生旅途的后半程仍有伴侣相随。可当他们“再度夕阳红”时,个中冷暖又有谁知呢?
老人的婚姻谁做主?儿女意见很重要
这个情人节,对于今年52岁的宋女士而言并无太大意义,因为她一大早就得急匆匆地往医院赶,为生病的老伴儿送饭。
2009年,宋女士的丈夫因病离世,那一年,她正好退休。宋女士的儿子小王家住涧西区天津路,他说,自从父亲过世后,母亲一个人在家,本来心情就不好的她每天沉默寡言,而自己和妻子工作忙,每天陪她的时间也不多,他非常担心母亲的身体和情绪。
小王说,为了让母亲早日打开心结,他想通过婚介所为母亲找一个老伴儿,母亲有退休金,生活上不需要人照顾,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生活上有个伴儿。
宋女士找的第一个对象比她大5岁,人很好,也很热情,但是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尽管宋女士当时很满意,但在儿子的反复劝说下,最后放弃了这段还没来得及发展的感情。
后来,有人给宋女士介绍了现在这个对象,对方也是退休工人,有退休金、住房,小王很满意。两个老人在一起后,双方儿女逢年过节会在一起坐坐,拉拉家常。
“我们希望母亲过得好,这是最重要的。”小王说,但为了母亲今后的生活,他们也对对方的条件提了一些要求。
老年人再婚,现实生活成为考虑重点
“老年人征婚最后成不成,孩子在里面起很大作用。”13日,涧西区胡姨交友吧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在来征婚的老年人中,虽然各人情况不同,但是最影响结果的大多是财产和儿女们的态度。
这名工作人员说,老年人来征婚,很多都是像宋女士那样,想在晚年找个伴儿。但和年轻人征婚不同,老年人考虑的首要因素是经济条件,感情反而退居次要位置。
她曾经遇到儿女们来给年过七旬的母亲征婚的事。当时,她并未见到那位老人。可听完老人的儿女介绍的情况后,她却大吃一惊。
原来,那位老人自老伴儿过世后,一直和孩子们一起住,孩子们觉得老人年纪大了,家里房子不够住,所以让老人再找一家。
“这种征婚我们是不会受理的。”这名工作人员说,因为父母不是儿女的包袱,儿女也不该逃避赡养义务。
除此,在来征婚的老人中,还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不领结婚证,只是在一起生活。不管是过得幸福的宋女士,还是不少已经在一起的老人,不少人都是这种情况。
胡姨交友吧曾介绍成功过一对老人,当时,两人想去领结婚证,可到儿女这一关却被挡住了。当时,新《婚姻法》尚未修订,如果结了婚,那么老人的房子、储蓄等财产以后如何分割?可两位老人坚决不过“非法同居生活”。最后,无奈之下,老人们和双方儿女坐在一起,写了一份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这才如愿领取了结婚证。
专家:签婚前协议,有助于婚姻稳定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看来,老年人想再找一个伴侣似乎比年轻人更不容易。
我市的社会学者安锋认为,与年轻人婚姻最大的不同是,老年人婚姻会产生婚姻自身附带的社会问题,比如健康、子女、财产等。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有了一些新的提法,尤其在双方财产归属上,更加尊重财产的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老年人再婚有现实意义。
安锋认为,打算再婚的老人如果遇到财产分割问题,不妨通过婚前协议来解决,这样,婚姻会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