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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武逸民
特约记者 李帆 通讯员 范广卿
核心提示
昨日,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信息管理科负责人透露,本月上旬,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对账单(以下简称新对账单)已由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发放。届时,全市63万名企业参保职工都会收到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账户余额、欠费月份等信息一应俱全的“明白账”。
1 即日起至3月底为对账单派发时间
社保对账单是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定期免费寄送个人核对,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同时,也方便参保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参保人员即将收到的新对账单为2010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昨日,市社保局信息管理科负责人说。市社保局从本月上旬就已启动新对账单免费发放工作,从现在到3月底,我市63万名企业参保职工将收到新对账单。
据了解,新对账单按照参保人员参保时所提供的家庭住址直接邮寄到参保人家中;没有提供详细家庭住址的,新对账单将邮寄至参保人单位,然后统一发放。
2 新对账单的内容更丰富,信息更全面
据介绍,之前,我市每年也会为企业在岗职工发放养老保险对账单,但内容较为简单,只显示参保人的参保时间、缴费月数、个人账户本息合计金额等,由各单位经办人自行取回,再发放给职工个人。新对账单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月数、个人账户本息及历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外,还有职工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欠费时间。
以1992年参保的张先生为例,1992年至2010年,只要张先生当年足月缴费,新对账单会显示张先生的月缴费工资。如果当年没有缴费或未足月缴费,新对账单的相应位置则为空白。
另外,新对账单对年度欠缴费月份进行了标示。2005年7月,张先生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对账单的欠费月份一栏中显示“2005 07”字样。
3 对账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在30个工作日内反映
市社保局信息管理科负责人同时表示,收到新对账单后,一要看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等)是否正确,二要看金额缴存信息(月缴费工资、欠费月份等)是否完整。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
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的工资基数,一般每年7月调整一次,即2010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使用时间为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2011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使用时间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另外,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或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该负责人提醒,本账单显示的内容以职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结果为准,职工若认为对账信息与实际参保情况不符,可在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实。
新闻延伸
查询账户信息 还有四种途径
据介绍,养老保险对账单一年发放一次,不少市民想问,除了社保机构邮寄的对账单外,还有没有其他查询账户信息方式。记者为您打探到,以下几种方式也能查询:
1.到各辖区社保服务大厅窗口或触摸屏查询机上查询。
2.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aly.lss.gov.cn)查询。
3.市区参保职工可拨打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4.市区参保职工还可通过手机编辑短信“社会保障号#密码#YL”,发送至10657322000707(密码为个人出生年月的6位数)进行查询。
变更接收地址 请您及时提交
我市共63万名企业社保缴费职工,尽管社保单位组织了大量人力进行登记,还是有个别人因登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有误收不到对账单。如果职工需变更收件地址,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变更后的地址,由所在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统一办理。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所以在对账单显示的单位缴费划转账户中,只显示2006年6月之前的金额,单独列出的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金额全部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