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山军伟
15日21时30分许,一辆黄色三厢轿车缓缓驶入南苑路某加油站93#加油机前,一名20多岁的男子从车内探出头来,说要把油箱加满。
加油员加好油后,正准备放好油枪再来收钱,该男子却一踩油门,开车跑了,还差点撞到站在加油站出口处的两名市民,随后该车沿南苑路加速向东逃窜。
因时间较短,加油员没能记下那辆车的车型和车牌号,加油站的监控设备也没能拍下对方的车牌号。
据悉,该男子当晚共加了330元93#汽油,而由于自身工作失误,为他加油的加油员将承担全部损失。
顾客加了“霸王油”,只能由加油员来承担损失。那么,其他加油站有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呢?
昨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加油站,发现不少加油站都曾遇到过类似情况,河洛路上的新乐意加油站的负责人说:“这种情况,有时候是顾客或加油员忘了,有时候却是顾客明摆着加‘霸王油’。”
说起防范措施时,这名负责人称他们目前采取的是“多人合作制”,即一名加油员加油时,另一名加油员会在旁看着,油快加好时,就上前收钱,但同时也要靠监控设备来加以防范。
警方表示,对于加“霸王油”的行为,一旦查实属主观恶意,可构成抢夺。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还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