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一民在法庭上。 (视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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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足球》
“有70万元,我确实没拿到手。如果我真的拿到了,那就天打五雷轰!”拿到判决书后,杨一民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因为在他看来,到目前为止,有些受贿金额都是说不清楚的。
去年12月审理杨一民案时,律师认为检方指控杨一民收受的某些钱款,明显证据不足。
比如,2004年3月,山东鲁能俱乐部总经理董罡为缓和该俱乐部因外籍球员转会与中国足协形成的紧张关系,并在新赛季给予关照,委托山东省足管中心副主任马琨(已死亡)先后两次给杨一民送去10万元,共计20万元。
律师王树静认为,在马琨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这笔钱到底送没送到杨一民手中,不得而知。
宣判结束后,杨一民在接到判决书准备签字时也高呼:“我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但指控我收的那些钱当中,有70万元我都没拿到手。如果我拿到了,就天打五雷轰,立刻打雷把我劈死。”
杨一民所说的没拿到的70万元当中,就有马琨先后两次送来的20万元;还包括贾秀全1999年为了得到杨一民的关照,代表陕西国力俱乐部在杨一民家中送的10万元;广州医药俱乐部2008年为了得到杨一民关照,在杨一民所住宾馆,由该俱乐部顾问闫蔚送的10万元;黄国昌为了让青岛颐中队顺利通过体能测试,在2003年年初送给杨一民的5万元等。
其实对于这些钱,杨一民的律师在审判辩论时曾提出。然而,法院依然认为送钱的人已经承认,杨一民在被取证调查时也主动交代了这些钱。另外,像李志民、董罡等人的证言都表明,杨一民确实曾经收过这些钱。
“杨一民是在什么情况下招供的,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也不能妄加猜测。但从这个案子中就可以看出,即便是宣判了,有些地方的证据依然不是很充分。”王树静表示,“杨一民当时主动承认这些赃款,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不承认,那么检方会认为你的认罪态度不好,不利于将来进行从轻处罚。”
据王树静分析,杨一民之所以会在接到判决书时这样说,主要是因为心里踏实了。“判决结果下来了,他还是比较满意的,所以心里有什么话,也就不想憋着了。他既然说了那样的狠话,就说明这些钱当中,确实有些是不明不白的。”王树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