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靠近市郊,离火车站不算远,凌晨或是夜深人静时,能听见火车的鸣笛声。这时,我总是睡意顿消,在熹微的晨光或暗淡的静夜里,一同醒来的,还有那些原以为已经遗忘的过往。
最初,我是很不喜欢这座城市的。下了火车,被接站的车子七拐八绕送到一片平房区,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挤挤挨挨,房前屋后满是碎煤堆,风一吹,灰尘漫天,落得满身满心。失望扑面而来,这是什么城市?还没有家乡的县城体面。初相见,便失去了期待中的婉约。可是,我已身不由己,如同手中在握的爱情。
在打工的间歇,我总是一个人发呆,寂寞如影随形,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笨拙地应付工作,觉得自己像极了此地方言,蹩脚而难懂。整座城于我来说都是空洞的,只限于出租屋与打工处两点一线,陌生而了无生机。
寂寥中拿起了笔,将零零落落的心情写给当地报纸的散文版。当心事逐一变成铅字,无所归依的漂泊似乎找到了岸。寂静的夜,昏黄的小台灯,我逐字逐句把方格稿纸填满,那是我在这个冰冷的城市唯一的暖。
来年夏天,我成了那家报社的一员,开始在这个城市中天马行空。每日在大街小巷奔波,由陌生到熟悉,再到了如指掌,我终于不再是那个满眼落寞的外乡女子。偶尔,会与家乡方言撞个满怀,那满头华发的家乡人会紧握我的手,不舍得放开。或许,他们又忆起了当年的乌发少年。青春做伴好还乡,只是一种愿望吧,离开,只剩马不停蹄的怀念。
高楼大厦取代了低矮的平房,小城华丽转身,不再灰头土脸。而当年那个青涩的丫头也在蜕变,成了稳重的中年客。虽说还是在异乡,可是,这座城已经在我心里扎根。不知道自己会否像曾经邂逅的那些老乡,在这座城里终老,只知道心安是归处,这座城给了我静好的岁月和现世的安稳。
形容缘分,人常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那么人与城的缘分呢?更是不可言说。其实,回首,城市还是那座城市,除了街道宽了,高楼多了,其余皆未改变;唯一改变的是人的心境,从初来乍到的惆怅迷茫,到如今的安之若素,其中的起起落落岂是言语可以道尽?是这座城,承载着那些深喜浅忧,那些一去不返的流年。
终于明白,恋一座城,犹如恋一个人,爱的不仅仅是那俊美容颜,更有那眉角眼梢暗自流转的悲喜,因为那关乎你的疼痛,关乎你的心啊。
所以,今生有了这样一座城,就算那些在汽笛声中再也到达不了的远方,也都成了美好的深深的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