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监察部了解到,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给予政纪处分35934人。
监察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从查办的违反政纪案件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肃查处在纠风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案件。比如,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严肃查处了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给予57人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
二是加强执法监察,着力查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案件。比如,2011年,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了1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目前已结案9起,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9人。
三是重点查办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在受到政纪处分人员中,居前两位的是失职渎职类和贪污贿赂类。其中,失职渎职类15172人,占42.2%;贪污贿赂类8499人,占23.7%。比如,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办了楚雄州原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红卫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四是紧密结合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取得积极效果。集中开展商业贿赂、“小金库”、公务用车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方面的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取得了积极效果。比如,山西省监察厅严肃查处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设立“小金库”的案件,给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某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