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与子女异地而居情形较为普遍,老年人区域流动日益频繁,这些差异会造成不同地区老年人在享受优待时权利不对等。”
“两个都是70岁的老人,如果一个在北京,一个在西部地区,享受到的优待待遇有天壤之别。”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8日在北京说,目前我国各地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差异很大,导致了“同是白发人,优待却不同”的现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统一全国老年优待政策。
目前,全国各地基本都制定了老年优待规定,对老年人在乘车、观光旅游景点、医疗、购票、文化娱乐等诸方面给予了优待和费用减免。然而,在优待政策实施的这些年里,也产生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比如优待项目,各地不尽相同。31个省份均有规定的优待项目仅4项,20个以上省份均有规定的有8项;还有在优待年龄上,对于同一优待项目,各地规定享受优待的年龄差别较大,如高龄津贴发放的年龄标准有80岁、100岁等,对其他优待项目设置的年龄有55岁、65岁、70岁等,其中以60岁、70岁为年龄界限的较多。
谢子龙说,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与子女异地而居情形较为普遍,老年人区域流动日益频繁,这些差异会造成不同地区老年人在享受优待时权利不对等。
谢子龙对统一全国老年优待政策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推动实施统一优待对象。目前通行的“对不同年龄老年人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妥,应通过法规统一优待对象,使更多优待项目能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平等享有,真正实现“老年优待”。二是研究统一优待凭证,消除地域限制。三是建立政府、社会共同承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