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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版:相约春天 共商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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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留乡?何处安居乐业?
深化改革“斩”垄断
降低门槛“活”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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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深化改革“斩”垄断
降低门槛“活”民资
——代表委员支招盘活民间资本发展实体经济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发展,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民间投资并未获得充分平等的市场准入和完全公平的服务待遇。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建议,强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让民间资金激发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参与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逐步放宽主发起人的条件限制。允许资信良好、资本实力强的非银行业资本包括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王梅珍:加快民间资本兴办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步伐。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适当降低小型、微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放宽在资本金、不良资产、存贷比等方面的限制。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副市长王仁洲:全面清理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审批事项,对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补偿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制定《民间投资促进法》,为民间投资“把方向”、“定准则”,对民间投资的进入领域、进入方式、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相关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违规惩处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当前要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必须强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明令禁止的,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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