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让农民无论进城还是留乡,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句充满感情色彩的话,在代表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农民的“幸福生活”什么样?如何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使得无论是进城还是留乡的数亿农民都能步入“幸福生活”之路?正在此间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献言献策。
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
【焦点】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入园上学、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
【观点一】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徐桂芬:国家应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以及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出台农民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政策,让农民工能与城市居民同样享受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待遇。
【观点二】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平南县副县长韦芬萍:应该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地方政府要从政策上鼓励、扶持农民工子弟学校,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观点三】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大学农学院教授王爱勤: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将成为城镇化的主力,全社会都应该关心、重视这个群体,对他们展开教育、心理疏导和相关职业培训。
针对返乡农民工要“用薪留人”、“用情留人”
【焦点】 大力引导返乡农民工把农村作为创业的大舞台,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观点一】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平坝县高峰镇麻郎村村支书刘乔英:农村的壮劳力都出去打工了,留下老人妇女在家种田,年轻人不学插秧种田,以后田地怎么办,谁来种?
【观点二】 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国家应鼓励民营资本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补助,尤其是鼓励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迁往内地,让老百姓能在离家近的地方工作。
【观点三】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社科院民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莫小莎:让农民工返乡创业,要做到“用薪留人”、“用情留人”、“用良好的工作环境留人”。
“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扶持政策出台”
【焦点】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水电路气以及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观点一】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灵山县委书记潘雪红:农村的小微企业要合作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观点二】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余干县瑞洪镇镇郊村村支书谢木兰:我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扶持政策出台,鄱阳湖区渔民的日子会越过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