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接到学校的电话,说是有我的汇款通知单。我很吃惊,谁会给我汇款?
我询问对方后,方知是报社汇给我的稿酬。这时,我恍然大悟,原来,《洛阳晚报》的《百姓写手》版发表了我的两篇小文章,我原以为这个版只供舞文弄墨者交友聊天、晒晒家事、练练笔罢了,根本没想到还给稿酬!
稿酬虽少,但我比领取两千多元的工资还高兴,因为它圆了我的写作梦,使我的文章终于见了报,也将我这个70多岁老人的希望之火点燃!它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我还有用,我还能为社会做点儿事。
我要用这笔稿酬买件纪念品,放在床前,让它激励自己,在有生之年继续奋斗,为家庭、为社会多作贡献!
(西工区 张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