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昨日透露,我市今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共涉及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区燃煤设施综合整治等4个方面内容,全部整治工作要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
▲▲▲对涧河市区段沿岸所有排污口进行截流
方案提出,孟津县、伊川县、嵩县政府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重要干流及一级支流两岸、饮用水源周边的所有排污口(除雨水口外)进行规范化整治。整治内容为:管网覆盖到的区域所有工业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必须进入污水管网;管网未覆盖到的区域,所有工业废水必须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按照要求予以关闭。县城区域内,所有排污口必须全部实施截流,并封堵排污口,确保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孟津县、嵩县和伊川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此外,伊川县城以下河道禁止挖沙,伊川县城以上河道挖沙作业要严格管理,严禁未经处理的含泥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市住建委和涧西区、西工区政府要对涧河市区段沿岸所有排污口进行截流,确保涧河市区段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市水务局要做好涧河市区段河床内垃圾清淤、疏通工作;市园林局要做好涧河市区段两岸的绿化、美化工作。
上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要在2012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
▲▲▲改善吉利科技园区大气环境
今年,我市将对吉利科技园区大气环境污染展开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包括:吉利区政府要对区域内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深度治理,达到我省行业相关排放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区域内无组织排放、扬尘点、扬尘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制订完善园区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该整治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正式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吉利科技园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达标率达到85%以上,二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4月底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关闭到位。
上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要在2012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此外,对10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其生产供水、供电,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月底前,关闭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
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涵盖涉重金属行业、钢铁行业、炭素行业、发酵酒精和白酒行业、化肥行业、污水处理厂等行业。按照要求,今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关闭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今年6月底前,完成发酵酒精和白酒行业环境整治工作。8月底前,完成钢铁行业综合整治任务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整治任务。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另外,11月30日前,瀍东污水处理厂和涧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3月底前,城市区完成手烧炉拆除工作
方案中规定,各城市区要组织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要求的手烧炉和供热、供气区域内10吨及以下燃煤设施进行拆除,对未在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区域的锅炉按环保要求督促其完成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工作。
3月底前,完成手烧炉拆除工作;6月底前,完成供热、供气区域内10吨及以下燃煤设施拆除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工作任务。
延伸阅读
我市今年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
今年2月3日,我市召开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工作第26次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出,根据全市2012“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精神,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为:2012年上台阶,2013年见成效,2014年抓巩固,2015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为了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我市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处理工程”、“节能降耗工程”、“节水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和“创模宣传教育工程”等九大类工程,总计440个项目,使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作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起步之年,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碧水蓝天工程,继续开展水环境、大气环境、产业集聚区及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重点在涧河市区段、新区水系环境整治、城市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等方面取得突破,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2年,我市碧水蓝天工程任务涉及水、大气、生态和产业集聚区整治等4个方面共27类76项任务。具体工作目标为:洛河高崖寨以上段、涧河310国道以上段、伊河龙门以上段水质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涧河市区段得到根本治理,市控以上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80%,市出境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9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新区水系水质达到景观用水要求。城区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0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