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枣庄部分地区因屡屡遭遇狼伤人事件而备受社会关注,当地成功猎杀一只野狼后引发关于受保护野生动物伤人后是否该网开一面的争论。在随后的捕杀行动中,被捕的第二只“狼”为宠物狗的疑云,让枣庄的“狼患”风波持续发酵。
继3月19日捕杀第一只狼后,23日,山东枣庄民警又捕获了一只“狼”,并把它送到滕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安置。
在狼伤人并被猎杀、捕获事件发生后,紧跟热点的有关媒体专门请野生动物专家根据录像对第二只“狼”进行鉴定,结果认为这是一只“狼”。
然而,不久当地一名王姓男子在网上发帖称所谓的“母狼”其实是自己家5岁的哈士奇宠物狗,性格温顺,是不慎从家中跑出的。26日,相关专家到枣庄现场鉴定,得出结论是,这是一条哈士奇狗。
对于第一只狼,枣庄市林业局森保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确定是一只狼,从指甲来看,磨损得非常厉害;此外,4只爪的脚垫比较硬、厚实,这是长期在山上运动造成的,由此判断这是一只野生狼。他分析,枣庄没有大森林,不具备狼群生存的条件。具体这只狼是从哪里流窜至枣庄的,目前仍难以断定。
对于第二只“狼”,当地官方否认此前给出过确定说法,相关“是狼”“是狗”的认定都不是官方声音,而是民间自发鉴定的结论。枣庄市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进行权威鉴定,结果将会尽快公布。
枣庄市将19日捕杀的第一只狼“直接击毙”的做法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由于狼是重点保护动物,因此有不少社会人士反对将狼击毙,认为应麻醉后将其活捉。
枣庄市有关部门因此告诉记者,当地正积极组织森林公安和林场职工、护林员与当地群众一起巡查。现在正值野狼繁殖季节,活动频繁,巡查时发现野狼可使用麻醉枪或人工诱捕收网,尽量避免猎杀,防止其他野狼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