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3月27日,安徽省教育、物价、审计部门联合制订实施方案,通过12条措施综合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据了解,方案在加强招生组织领导、明确学区并及时调整学区招生范围等12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除了加强监督和管理等措施之外,更引人注目的是新措施中要求各学校招生结束后,把招生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户籍等信息在网络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及时公示,同时将择校生信息单列。
新措施中还包括学校一律不得突破省规定的班额录取新生;平等对待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对确认与招生、择校挂钩的教育捐赠,一律责令清退,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学校按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须严格遵循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从严控制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在服务性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