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改革,在经过一年多的漫漫旅程之后,终于有了明晰的时间表。
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长期以来经济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公益事业历史欠账较多,其主要表现是: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按照要求,我国到2020年应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笔者认为,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初衷在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而检验这项改革成败的标准,就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益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与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从改革开放总体布局出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利于尽快补上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这块“短板”,努力形成各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从经济学角度看,公益事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消费的重要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对调结构、转方式有着重要作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微观事务交给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到公益事业发展上,加强对公益事业的政策引导、总体规划和有效监管,同时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标。
(作者系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