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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坚决否认对谢亚龙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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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4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公安机关坚决否认对谢亚龙刑讯逼供
谢亚龙:拿不出证据
  □新华社记者 李铮 公兵 于力

  核心提示

  4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中国足球假、赌、黑”专案组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本不存在谢亚龙所说的刑讯逼供问题,谢亚龙及其代理律师金晓光是在混淆视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就在此前一天,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亚龙受贿案。谢亚龙当庭翻供,自称曾遭刑讯逼供。此事在互联网和一些媒体上广为传播,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1 公安机关否认刑讯逼供

  25日,辽宁省公安厅专案组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本不存在谢亚龙所说的刑讯逼供问题,谢亚龙及其代理律师金晓光是在混淆视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办案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10年9月16日14时10分,谢亚龙入辽宁省看守所时的体检报告。报告上,“检查情况及结论”一栏注有谢亚龙体检时的体温、血压、脉搏等数据,并写着“神志清,查体合作,心肺正常。腹平坦,无压痛。全身无感染及外伤,四肢自如,神经系统正常。同意收押。”等字样,并有谢亚龙本人签名。

  据了解,自谢亚龙入辽宁省看守所后,案件调查即转交给检察机关侦查。

  辽宁省司法界人士认为,谢亚龙案件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有几十份,所有的证人证言不可能都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证据的合法性是可以相信的。

  2 谢亚龙:不能提供证据

  当庭法官和公诉人要求谢亚龙提供遭刑讯逼供的证据时,谢亚龙表示:“接受审讯时就我一个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

  当公诉人询问谢亚龙为何不在检察机关侦查时讲清这些事实时,谢亚龙表示:“我以为检察官也会打我,那时候就没有说这些。”

  3 专家就司法机关审讯过程提出建议

  谢亚龙受贿案审理一波三折,当庭翻供成了许多媒体追逐的焦点。有关专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有谢亚龙曾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的“名人效应”,但更多地反映出社会各界对司法机关审讯过程公开透明的期待。

  辽宁省正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雷雨波说,绝大多数司法机关都能够秉公执法,可办案人员一旦受到指责,又拿不出证据进行反驳,其关键在于审讯过程没有留下音像资料。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司法机关让审讯过程公开透明目前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全国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尝试将审讯过程同步录像,但还只是停留在司法机关内部的规定上,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雷雨波认为,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同步录像技术手段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司法机关是否有这种理念,是否愿意这么做。如果将同步录像等可以增加审讯过程透明度的一些办法列入相关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予以监督和执行,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司法机关起到制约作用,同时也可以证明司法机关审讯过程的清白,避免谢亚龙式的翻供。

  延伸阅读

  谢亚龙与妻书:以命起誓没做假球

  □晚综

  《足球》报昨天头版刊登了谢亚龙的与妻书(有删节),在文中谢亚龙用词恳切,并在文章的最后表示自己以生命起誓没有做假球。

  我要像佛陀一样做人修行,把握此机缘,可以再造自我,升华境界。

  人生至此唯一之际,以时间争取空间,故决心活两辈,故天天锻炼不辍,故身体日渐改善,望妻以存此念。你我来日方长。

  孔子曰仁,孟子曰义,唯有意境,来有人至,我为国为家忠义已尽。

  唯余爱心仁慈,报答国家、一家人,虽死无憾。

  我不能在妻最需要的时候,在身旁照顾,实在痛心疾首,期望妻照顾自己,以自己的毅力、智慧坚持让身体康复,你在,这个家就在,我就有万难之中活下去的理由和勇气,能够承担一切不可忍者。

  我从小励志,为国为民,做好事,做大事,历经各种职位、岗位,尽心尽职,或有建树。

  我以命起誓,我没有做假球。

  谢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