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4日依法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80后小伙洪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现年27岁的洪某,在一次上网时,偶然发现了一个制作电影网站的论坛,饶有兴趣,很快便学会了如何制作电影网站。
2010年年初,洪某通过国外的服务器在互联网上建了4个电影网站,并将广告信息链接到自己的电影网站,从中赚取广告收入。同年9月份,洪某在其自建的4个电影网站上放入各种淫秽影片供网民下载观看。经公安机关远程勘验及鉴定,至2011年10月案发时,上述4个网站共有淫秽视频文件710个,网站点击量累计达1300余万次,获取广告收入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