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扬 见习记者 张锐鑫
核心提示
“牡丹文化节结束这么久了,有些地方还收5元停车费,合理吗?”近日,有车主向本报反映停车费问题。对此,记者对我市部分停车场进行了暗访,发现确有停车收费过高的问题。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小型汽车每天8时至23时停车收费应为每次3元。
有些停车场 涨了未再降
市民吕女士近日到新都汇购物公园外围停车场停车,管理员向其收取5元停车费,并开具5元发票,理由是“牡丹文化节后,停车费涨了2元”。吕女士向其提出质疑,对方最终不情愿地收了3元。吕女士说,这种行为是故意蒙蔽不知情车主的行为,属私自涨价。
16日,记者向市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询问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该情况应收费3元。随后,记者来到新都汇购物公园外围停车场,发现收费价格已改为3元。
其他地方是否也有私自涨价的现象?记者来到王城公园门口的停车场进行调查。在此停车交费的车主均表示被收了5元停车费,他们向记者展示了管理员为他们开具的发票。
一名外地来洛游玩的司机说,他不了解洛阳的停车费收取标准,如果管理员不按规定收费,肯定会影响城市形象。
节后停车费 按原标准收
记者了解到,今年牡丹文化节前,市停车办明确了我市的42个固定停车收费路段,这些路段的停车费收取标准按市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此外,龙门大道南端两侧慢车道、隋唐城路两侧慢车道等12个临时停车收费路段,收费时段为4月5日至5月5日,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小型汽车5元/次,中型汽车10元/次,大型汽车20元/次。同时被列为固定停车收费路段和临时停车收费路段的,在文化节期间可按照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市停车办有关负责人透露,节后,所有地段的停车收费都恢复到原有标准。记者了解到,王城公园既属固定停车收费路段又属临时停车收费路段,这里的停车收费标准在文化节期间可按标准上涨,节后应恢复正常;新都汇外围的停车场属固定停车收费路段,任何时候都应按正常标准收费。
规定未改变 多收属违规
目前,我市停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记者咨询了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该科工作人员徐向东向记者出示了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办法明确规定我市停车收费标准为:8时至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2吨以下(不含2吨)的货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的客车,都属小型汽车。
徐向东表示,除今年牡丹文化节期间临时收费路段的收费标准略有变动外,我市停车收费一直按此标准执行,私自涨价属违规行为。
如果您和吕女士有相似遭遇,可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