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关
1.李纪周:公安部原副部长,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缓。
2.刘丰:厦门市委原副书记,无期徒刑。
3.郭晓菱:厦门市委原常委,有期徒刑11年。
4.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5.林金栋: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有期徒刑11年。
6.赵克明:厦门市原副市长,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厦门海关
1.杨前线:厦门海关原关长,犯受贿罪、放纵走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2.杨上进:厦门海关调查局原副局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接培勇:厦门海关原副关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公安系统
庄如顺: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四、金融系统
叶季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