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王红鹃
本报讯
18日,记者从全市打黑除恶暨“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获悉,我市警方将重拳打击八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从本月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
据悉, 2月以来,我市共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判决团伙成员34人,打击处理涉痞违法犯罪分子213人。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警方将对八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阻挠、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犯罪;扰乱和破坏重点企业经营秩序的黑恶犯罪;垄断市场、欺行霸市的黑恶犯罪;扰乱校园周边秩序的黑恶犯罪;掌控农村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黑恶犯罪;强占矿山资源的黑恶犯罪;开设赌场、充当打手及“地下出警队”的黑恶犯罪以及为黑恶犯罪充当“保护伞”类的违法犯罪。
该负责人说,此次开展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9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打击及整治的重点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内部及周边地区存在治安隐患和问题的中小学校及大中专院校;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不如实登记等违法违规经营网吧;无证、无照经营、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违法经营黑网吧。
又讯 举报涉枪涉爆最高奖励2万元,这是18日全市2012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警方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以破大案、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全力组织开展缉枪治爆攻坚行动,重点打击涉枪涉爆犯罪。
据了解,
自2月以来,全市警方共查处涉枪涉爆案件1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2人,收缴各类枪支18支、炸药3000余公斤、雷管3500余枚,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按照警方相关要求,凡是在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同时鼓励、保护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最高可给予两万元奖励;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市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办公室有信函和电话两种方式接收群众举报,举报信邮寄地址为: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洛阳市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63133033或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