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风起云涌,对于多种族多元文化背景的美国教育事业,产生了一系列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法案。
《平权法案》是个“弱势优先”法律,是特定时期对历史的忏悔和改正。然而,矫枉过正会造成“反向歧视”,也就是说原先占强势的民族或群体,因为这种制度的“不平等”而得不到平等的权利。美国实行平权法案多年后,随着黑人和弱势群体地位的改善,他们开始反省、修改。1996年,加州率先以公投方式通过了《209提案》立法,废除了在就学和就业中所谓名额和标准的配额方式;肤色、人种和性别将不作为考虑和判断的条件,人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实力来争取平等。
20世纪60年代,美国各地出现了以消除种族隔离为目的的民权运动,为了促进校内的种族融合,开始实施强制性的乘校车交换上学制度。比如,马萨诸塞州从1966年开始,把波士顿和斯普林菲尔德两城市3000多名有色人种学生送往周围30多个白人郊区。1971年,最高法院裁决,针对农村地区黑人和白人居住区相隔太远的问题,制定标准化的校车制度,把白人学生用校车送往黑人居住区,把黑人学生送往白人居住区,强行把黑人白人学生混合,实现黑人白人合校。这种强制性措施果然产生正面效果,但也引起了白人的不满和抵制。
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已不再积极实施这种黑人白人学区融合计划。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今天美国公立学校仍然存在的种族隔离现象,主要是贫富差异所致,而非种族歧视的结果。
民权运动也推进了美国的双语教学。美国国会于1968年通过了关于双语教育的法案。
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高涨,移民歧视退潮,相应放宽政策,新移民迅速增加。如何尽快帮助移民子女掌握英语,顺利融入美国的主流教育,重新成为美国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由此催生了双语教育法案。
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74年双语教育法》,更加明确地要求联邦政府增加双语教育拨款,为所有英语能力不强的学生提供特别的双语教育,包括开设以学生母语为教学语言的双语班以及发展相关的配套项目。同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平等教育法》,规定学校必须帮助移民学生尽快克服语言障碍,使全体学生都享有平等教育的机会;为了稳定双语教师队伍,明文规定凡是从事双语教育的教师,不受学区教师减员的影响。在其他教师眼里,双语教师享有受人敬慕的特权。
1997 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出版了一期有关双语教育研究30年的综合评论,重要的结论是:“至今没有任何结论性的证据证明母语教学优于英语渗入式(在纯粹英语语境中,融英语教学于生活、游乐,让学员在这里尽情体验享受异国风情和多元文化的交融,不知不觉提高英语交流水平的新型教育方法)或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模式,没发现直接用英语教孩子读和写对孩子有什么负面影响。”
现实与研究结果往往证实了批评家们的怀疑,以致难以得出双语教育有助于加快学会英语的结论,进而导致了加利福尼亚州等地区双语教育政策的演变,那里通过的新法案要求为所有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提供持续一年或更长时间的英语渗入式强化教学,但如果有足够的家长要求用母语教学的话,该法律仍允许学校继续双语教育计划。
2001年2月,纽约市教育理事会议全票通过经理事会修正过的双语教育改革决议案,强调在双语教育问题上,由家长全权决定子女是否参加双语教育。
(摘自《美国凭什么》 庞忠甲 陈思进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