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2年时间内恶意透支5家银行的信用卡,经银行620余次催缴,仍拒不归还。记者24日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王某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先后在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办理了5张信用卡。成功开通透支业务后,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王某共计透支34427.42元。自2009年至2011年,五大银行分别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催缴620余次,王某始终未能归还。无奈之下,各银行纷纷报警,王某获讯后离家出逃。2011年10月26日,王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