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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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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完成“农改超”
我市将清理整顿 大型零售企业
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
今年年底前,我市70%行政村装“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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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将清理整顿 大型零售企业
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为
□记者 韩铁栓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近期市商务局将会同我市物价、公安、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6月10日前,被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大型零售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市商务局登记备案;7月底前,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将对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进行联合检查,清理整顿。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负责人介绍,这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目前,我市确定的11家大型零售企业是洛阳王府井百货、洛阳中央百货、洛阳苏宁电器、家乐福洛阳店、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洛阳店、华润万家洛阳店、洛阳万达广场、洛阳永乐电器、洛阳丹尼斯、河南大张、洛阳八方卓越电器。以下六种违规收费项目是检查清理的重点:

  一是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二是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或者在商品供应商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大型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但仍向商品供应商重复收取的店内码费用;

  三是店铺改造、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四是与促销无关或超出促销需要,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五是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返利前提,供应商未完成约定销售额须返还的利润;

  六是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大型零售企业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如发现大型零售企业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商务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1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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