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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阿桑奇
(资料图片) | |
英国最高法院5月30日裁定,“维基揭秘”网站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可引渡至瑞典。引渡不会立即执行,阿桑奇14天内可就这一裁定结果提出异议。
1 存争议
最高法院7名法官当天表决,以5票对2票的结果同意引渡。法院院长尼古拉斯·菲利普斯说:“(瑞典)提出引渡阿桑奇先生的要求合法,因而驳回他拒绝引渡的申诉。”
阿桑奇2010年12月在英国被捕,后获保释。瑞典检方指控他先前访问瑞典时犯强奸和性侵犯罪。2011年11月,瑞典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对阿桑奇发出欧洲逮捕令(EAW)。
伦敦地方法院和英国高等法院先后裁定准予引渡。阿桑奇不服,一路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阿桑奇的律师认为,逮捕令由瑞典检方发出,而不是像英国所要求的那样由法官或法院签发,因而无效。瑞典方面则说,根据达成共识的欧洲逮捕令版本,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程序。
英国最高法院5月30日认定,瑞典检方是正当司法当局,有权签发逮捕令。
当天听证前,瑞典当局说,如果英方法院认同阿桑奇的申诉,将使欧洲快速逮捕令体系陷入混乱,牵扯整个欧洲。
瑞典检方当局官员卡琳·罗桑德告诉法新社记者:“(瑞典)就是由检察官签发逮捕令。这就是结论。”
2 可抗辩
阿桑奇当天没有现身听证会。他的一名支持者、记者约翰·皮尔格称,阿桑奇“遇上交通堵塞”;他的多名同事先前说,阿桑奇在英国相当于遭软禁。
英国最高法院给阿桑奇的律师14天时间提出异议,寻求重审案件,这其间,将搁置任何引渡进程。
阿桑奇的律师认为,法官们当天裁定时,多数人所依据的论据先前从未在法庭上讨论过。
主要辩护律师加雷思·皮尔斯在法庭外告诉媒体记者,辩护团队将考虑是否申请重审案件,“法院允许我们两周内就多数法官所依据的论据事实提交一份书面意见”。
法新社报道,这一辩护方异议的论据是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解读。皮尔斯说:“多数法官根据《维也纳公约》作出裁决,但那从未在听证会上提及过。”
阿桑奇的两名瑞典律师之一佩尔·塞缪尔森说,相信阿桑奇即便到了瑞典,同样会无罪释放,“我坚信,他会被证实无罪”。
3 两选项
根据英国法律,最高法院是阿桑奇的终极上诉场所,如果案件在英国没能获重审,他仍有最后选项,即向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市的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诉。
欧洲人权法院需在14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这其间,阿桑奇需同时申请这家法院签发临时命令,禁止英国把他引渡至瑞典。
英国刑事检察院一名女发言人告诉法新社记者,如果欧洲人权法院拒绝签发临时命令,阿桑奇仍可向英国法院申请引渡禁令,以便等待欧洲人权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他的申诉。
无论案件重审或欧洲人权法院接受申诉,只要其中一项成功,阿桑奇的引渡进程便能拖上数月或数年,以待最终裁决。如果二者皆失败,根据欧洲逮捕令条例,英国有组织犯罪重案局须在阿桑奇最后申诉到期后10天内把他移交给瑞典。
4 扯美国
阿桑奇1971年7月3日出生在澳大利亚,2006年12月创建“维基揭秘”网。2010年,这家网站发布大量关于美国参与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秘密文件,引起轰动和争议。
阿桑奇担心,引渡至瑞典后,最终可能被移交给美国。他一周前在伦敦出席一场活动时说:“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
“维基揭秘”网站发言人克里斯廷·赫拉凡松5月30日指认美国插手英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这不是最终结果。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美国的报复”。
阿桑奇的母亲克里斯蒂娜在法院裁决前说:“那是24小时噩梦,因为我们知道他不安全,全球最大的几个政府正寻找机会报复他。”
延伸阅读
朱利安·阿桑奇:从网络黑客到职业揭秘者
□据 凤凰网
童年生活颠沛流离
14岁前的阿桑奇一直跟随母亲四处流浪,在他的母亲和一名音乐家的生活中充满暴力时,他几近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
20岁入侵网络被捕
20岁的阿桑奇与好友们闯入一家电信公司的网络终端后被逮捕,法官最终以“智能好奇”为理由只判决他支付小额的赔偿金。
为争孩子监护权一夜白头
28岁的阿桑奇因为孩子的监护权与妻子打了一场官司,虽然最终达成了协议,但阿桑奇还是因此而一夜白头。
创办“维基解密”网站
35岁的阿桑奇创建“维基解密”网站,他相信信息的透明和自由交流会有效阻止非法治理,这样才能对抗靠隐瞒真相来维持霸权的政府。
39岁时,阿桑奇马不停蹄地往来于世界各地,随身携带一袋衣物和手提电脑,而古怪的性格也使他很少出现在媒体面前,即使出现,他对待媒体也十分谨慎。
涉嫌性侵犯被逮捕
2010年12月7日,阿桑奇因瑞典方面发出的通缉令而在伦敦一个警察局自首,随即被正式逮捕。英国各界名流筹集了上百万英镑的保释金要求保释阿桑奇,但被法庭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