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我市首个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简称维军社会法庭)——洛龙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在安乐镇政府揭牌。
据洛龙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安平介绍,成立维军社会法庭,是为更好地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维军社会法庭的法官可由军地双方组成,担任地方法官的市民应具备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熟悉部队、能力较强等素质,军队方面的人选则由驻军单位产生。
杨安平说,有涉法诉求的军人或军属,可直接向维军社会法庭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法庭法官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该法庭依法审查后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将按正常诉讼案件办理。另外,在其他法院立案的涉军当事人,也可申请将其案件转至维军社会法庭处理。
今后,有团级以上驻军单位的县(市)、区也将建立维军社会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