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璐
近日,从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获悉,为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小微”融资难题,该行于今年在诸多个人贷款产品中,加快发展个人经营贷款。截至5月底,该行共向237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个人经营贷款,累计金额达3.19亿元。
个人经营贷款化解小微企业危机
一些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较为脆弱,无法把握大好商机,而且时时出现发展危机。
在新安县经营一家铝板带加工企业的李先生,就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今年年初,市场情况良好,企业产品供不应求,急需扩大经营,李先生本想以企业名义申请贷款,但得知需进行准入、评级、授信等时,急需资金的李先生,求助工行经办人员。
在深入了解其情况后,经办人员发现李先生有朋友在经营一家酒店,且经营状况良好,遂向他推荐用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申请个人经营贷款。
如获至宝的李先生,随即以朋友经营的酒店为抵押,向工行申请贷款,两个星期内就顺利贷到450万元。
“工行‘个人经营贷款’使我们企业度过了危机,抓住了商机,真是我们小微企业的‘及时雨’。” 李先生说。
低门槛贷款助“小微”加速腾飞
为满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工行洛阳分行于今年年初采取系列举措,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快发展个人经营贷款就是其中之一。
工行洛阳分行个人贷款业务中心负责人刘新锋介绍,个人经营贷款可满足借款人在合法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资金周转需求。
该产品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合伙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为服务对象,在申请贷款时,无需再对小微企业进行评级授信,只需审核经营者个人信用。凡提供身份证明、营业证明、还款能力证明、贷款用途等材料的经营者,就可申请办理该产品,此举大大降低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
借款人可将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厂房或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性质土地作为抵押物,也可将个人经营实体名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作为个人经营贷款抵押物。
据悉,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时间短,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为5年,且担保方式多样,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多种形式。
“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办理简便,‘速度快、费率低、额度高’,能充分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刘新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