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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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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A股上市,最高奖500万元
为群众利益唱“黑脸”
2011年各县(市)、区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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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英模小故事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峰——
为群众利益唱“黑脸”
□记者 武逸民 通讯员 李辉/文 记者 张晓理/图
  

  杨峰,男,38岁,本科学历,三级警督警衔,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科员,2007年3月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中原卫士”荣誉称号,2011年11月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2012年5月被授予“洛阳市十大优秀青年”称号,2012年5月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很多人知道民警杨峰,是因为去年7月唐宫东路一火锅店发生爆炸,他冲进紧邻的居民楼帮助居民紧急疏散,但是少有人知道他是一名管警察的警察——督察,平时在公安局唱“黑脸”可没少“得罪人”。

  去年6月的一天,杨峰接到我市某县一群众的投诉电话,说办案民警在执法中有不按程序办案的嫌疑。经调查得知,这是一起普通的伤害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并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只因突然接到其他任务,没有按规定在24小时内给伤者作伤情鉴定,引起伤者不满,使其误认为民警偏袒对方,而这名办案民警正好是杨峰的中学同学。

  “老伙计,咱俩十几年的交情了,这事儿你得保我。”老同学在向杨峰求情的同时还撂了句狠话:要是上级因为这事儿处理我,咱俩的交情就到此为止。

  “事情虽小,但它事关警察队伍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在感情和群众利益的天平上,我只能选择后者。”杨峰按规定将情况如实向上级汇报,老同学因此受到了上级的通报批评。

  事后,老同学给杨峰发了条短信:“你小子竟然‘六亲不认’,我就不信你今后遇不到难事,不求人?”

  “上级领导交给咱这份工作,咱就要负责,如果都当老好人,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后来,杨峰主动找到老同学请他理解支持自己的工作,一番畅谈之后,二人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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