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峰,男,37岁,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现为交管支队东关交巡大队民警。
从警16年来,郭伟峰先后被授予省青年岗位能手、市公安系统十佳青年民警、市优秀巡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曾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驾摩托车违法,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该男子自称某企业“保安队长”,最后在大量证据面前,他才交待自己是冒牌货,穿保安服是为了购买毒品“方便”。昨日,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郭伟峰讲述了他在执法过程中,成功抓获3名吸毒人员的故事。
去年10月的一天,郭伟峰和往常一样在老城区平等街环城北路路口疏导交通,一名身穿保安制服骑摩托车未戴头盔的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郭伟峰示意其靠边停车,该男子出示证件后说自己是巩义市一家耐火材料企业的保安队长,因一时疏忽,没有戴头盔,希望通融一下。
当郭伟峰对其批评教育后准备放行时,该男子下意识地掏了一下兜,却意外从中滑落一个火柴盒一半大小装有粉末状物体的塑料包。看到塑料包滑落,该男子脸色大变。
“此人有可能是吸贩毒人员。”郭伟峰一边不动声色地呼叫其他队友赶来支持,一边对该男子说其摩托车手续有点问题,需验证后才能放行。就这样,“保安队长”被带到了东关交巡大队。
在东关交巡大队,该男子洋相百出:一会儿说自己是市公安局某领导的亲戚,一会儿又说要让省公安厅领导打电话处理民警。最后,在大量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交待,自己为老城区吸毒人员,为了逃避警方打击,他伙同另两名瘾君子躲到巩义市一家耐火材料企业做起了搬运工,他本人并非保安队长,穿上保安服只为购买吸食毒品方便。
根据该男子的供述,郭伟峰和同事一起在涧西区将另两名吸毒人员抓获。随后,这3名男子被我市警方处以“强戒”两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