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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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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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非遗保护的民间力量
公共场所哺乳,该怎么看
可惜张公馆 可叹“马后炮”
5块钱的事儿,该不该报警
微论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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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洛谭说事
5块钱的事儿,该不该报警
(栏目主持:尚龙)
  【今日话题】 端午节当天,我市某小卖部老板与顾客因5元钱争执不休,继而报警求助。民警到场自掏腰包后,双方和解。(见本报昨日A11版报道)

  小洛观点

  5块钱的事儿也报警,为的是个公道

  老谭观点

  5块钱的事儿也报警,浪费警力资源  

  小洛:老谭,你打过110报警电话没?

  老谭:没有啊,没遇到过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儿啊。

  小洛:我打过好几回,邻居吵闹、钥匙丢了、跟人吵架了……求助民警后都能得到解决。

  老谭:你这不是瞎打电话吗?警力资源有限,你这一点小事情,可能耽误了真正需要救助的人!

  小洛:谁说的?你没看报纸?有个人去买烟,他说给小卖部老板10元钱,小卖部老板说他只给了5元钱,两人就为这事儿吵个没完,最后把警察都找来了。

  老谭:为5元钱的事儿找警察?没必要。

  小洛:这不是5元钱的事儿,人家要争这个理。结果呢,警察看俩人争执不下,干脆自己掏腰包把钱补上了。两位事主看警察都这样了,也没说什么,各自散了。

  老谭:警察做得不赖,这是人性化执法,尽快化解矛盾。不过,说实话,为这点小事情折腾半天真划不来。

  小洛:话不能这么讲。为5元钱报警跟为5000元报警是一个道理,为的就是个公道。让警察来评评理,总比闹纠纷的双方吵架、打架好吧?

  老谭:早点息事宁人不是更好?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息事宁人,这是咱中国人的美德。一点小事不值得这么究竟来究竟去,还把“公家”的人招来。

  小洛:老谭,你这想法跟不上时代。现代社会嘛,法律法规越来越细化,干什么事情都得讲个一二三——说不通?咱法庭上见!你没看电视上,人家美国人动不动就把律师函寄来寄去的,为的都是小事情!甭管因为多少钱,这是原则性问题。

  老谭:如果凡事都非得一是一、二是二分那么清楚,那警察和法官不得忙死。像这种小事,其实大家争的不过是一口气——警察到场,让双方气顺了,事情也就解决了。这又不是什么敌我矛盾,没必要非得分出个谁是谁非。

  小洛:尽快解决,这当然好,可问题在于解决矛盾的方法不同。我倒是觉得,愿意为小事情较真儿,这是好习惯。再者说,判断事情大小,也不能只看“案值”。人家警察同志认真给解决了,说明人家不觉得这是小事。

  老谭:话是这么说,但现在的警力资源本来就比较紧张,人家值班也很辛苦,我认为还是应该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我看,大家自己能解决的问题,最好还是不要动不动就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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