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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被损坏, 是运输不慎还是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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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货物被损坏, 是运输不慎还是质量问题?
托运方和物流公司各执一词 律师:物流公司应负责
  □见习记者 蒋颖颖

  伊川县的刘先生经常做仿古工艺品生意,但最近他遇到了一件让他心烦的事:送往外地的货物遭到了损坏,不仅客户拒绝接收,连物流公司也想让他赔偿运费。

  刘先生说,几个月前,他为江苏无锡的客户定做了一个仿古青铜器——500斤重的后母戊大方鼎。本月初,方鼎做好后,他让伊川县一物流公司发送至无锡。6月17日,刘先生接到无锡买方电话。对方在验货时发现,后母戊大方鼎的其中一足损坏,拒绝收货。刘先生为留住客户,重新发了一个仿古后母戊大方鼎给无锡客户。同时,他要求物流公司将已坏的仿古工艺品免费送回伊川。

  物流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说,他们公司接下了刘先生的运单,但他们公司只是负责一小段路程的运输。工作人员将刘先生的货物运到郑州后,由郑州的一家物流公司将货物发往无锡。

  李先生说,得知物品损坏后,在刘先生的要求下,物流公司答应将坏的物品免费拉回伊川。26日中午,货物运到郑州,他到郑州取货。货运部工作人员开箱验货时发现,该工艺品做工粗糙,之所以被损坏是因为做工问题,要求发货的刘先生支付来往运费,否则不能将方鼎拉走。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说,物流公司在接收货物时,有验货的责任,在运输过程中,有看管保护的义务。货物到达买方手里时才出现损坏,则说明运输中出了问题,因此,物流公司应免收物流费并负相关责任。当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据了解,最终,刘先生和物流公司达成协议:物流公司免收物品运输的来回费用,刘先生不再要求物流公司赔偿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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