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所谓“为”,就是要在高端领域与跨国公司进行竞争;所谓“不为”,就是不要与中小民营企业争夺中低端市场。这样既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又能让社会更加和谐。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易军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
2011年审计发现:发改委未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中科院以项目名义发亿元福利,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花1850万元制作5分钟宣传片……每年都审计出许多问题,但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责任人”承担责任。当然,能公开就是进步,现在应更进一步,“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
——雷颐(历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