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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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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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是治疗 社会问题的“创可贴”
乘客6次伸脚阻碍地铁运行,司机广播辱骂被罚
随手拍照“解救”公车是个好主意
人性化规定,能否人性化变通?
微论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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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洛谭说事
人性化规定,能否人性化变通?
(栏目主持:尚龙)
  【今日话题】 6月27日晨,一名男子开车急送母亲去医院检查,强冲涧西区青海路中信小学门前的路障,险些撞了人。(见本报6月29日A10版报道)

  小洛观点

  有规定就应严格执行,违反规定就该罚

  老谭观点

  规定不该是僵硬冷漠的,司机应该被原谅  

  老谭:年纪大了毛病就多,我前几天身体不太舒服,让孩子陪我去了一趟医院——路真堵,直嫌车跑得慢!

  小洛:哎呀,这可不能急。前几天,涧西有个男子开车送母亲去医院作检查,因为着急强冲路障,差点撞了人,可能要面临处罚。

  老谭:那事儿我听说了,其实那条路平时是可以过车的。主要因为路边有小学和幼儿园,路又比较窄,为了学生安全,交管部门在路口设了路障,上下学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我能理解这个男同志:一时情急,也是因为孝顺母亲,不该罚他啊!

  小洛:一时情急就能闯路障了?他为母亲着想可以理解,但他想过其他人没有?万一撞上学生怎么办?学校的一个保安就是为了躲他的车受伤了。再说,规矩就是规矩,为确保孩子们的安全,交管部门才规定上下学期间机动车禁行,这种人性化措施多好啊,不容破坏!

  老谭:闯路障确实很危险。不过,既然禁行措施是“人性化”措施,难道就不能人性化变通?过去这条路并不禁行,考虑到客观因素,后来禁行了——急着送老人去医院,这是客观事实,规定这时应该为其让路。有的司机为了送考生赶考闯红灯,交管部门不是特事特办不处罚吗?凡事没有个变通还行?

  小洛:规矩既然立了,就不容破坏!要是老是借“特殊情况”破坏规矩,法治社会从何谈起?没错,咱中国人最讲孝道,从人情上来说,闯路障的司机应该被理解;但他破坏了规则,违反了制度,给公众安全带来了威胁,就应该处罚。

  老谭:尽孝有功,违规有过,“君子计功补过”,不罚也罢。

  小洛:我最讨厌这种“和稀泥”的想法,这不是现代人的思维!时代变了,古人那一套不是都可以生搬硬套到现代的。功是功,过是过,怎么能相抵呢?你也找客观原因,我也找客观原因,最后是稀里糊涂“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不行!现代社会,要的就是一是一、二是二,有争议,就照着规矩来处理,别东拉西扯,把事情搞那么复杂。

  老谭:没错,规矩是该严谨,守规矩是该不讲条件,可是,规矩不该冷漠、机械,不该背离世事、人情。毕竟,规矩不能把形形色色的社会现实都涵盖进去,只讲规矩可能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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