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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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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预警 失职就是夺命
改革,不能绕开收益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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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河洛观潮
改革,不能绕开收益谈成本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新闻背景】 日前,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严重超编引起广泛关注。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该局核定编制54人,实际在岗75人,还有40人“退二线”,基本不用上班,超编一倍左右。武穴市教育局局长王卫平说,50岁的人“退二线”的确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我当时就认为这也是改革的成本”。(见本报昨日B04版及新华网)

  “超编”已经成为中国机构改革中越来越尖锐的命题。更重要的问题是:明知未必合理的设置,是怎样在一步步具体改革的进程中“合理化”起来的?

  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局长为公众提供了一个答案样本:“我当时就认为这也是改革的成本。”笔者不认为这是托词,恰恰相反,它反映了基层权力者对改革成本的一种习惯性偏见与误读。在社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的时候,对改革成本的正确共识与顶层设计同等重要。

  首先,是不是所有的改革都要垫付巨大的社会成本?是不是所有的所谓“阵痛”都是改革绕不开的?“好”的改革与“坏”的改革都会有成本问题,也都可能历经“阵痛”,所不同的恰恰是我们忽略的部分——改革收益。如果绕开收益谈成本,所有失败的改革都可以因为“阵痛”而被美化。比如武穴市教育局的改革:人员流动固然是改革,但财政为此担负双倍负担,这样的成本有多大意义?真正的改革不是为了改革不计代价,而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利益诉求上的集体进步。

  其次,是不是所有必要的改革成本都要由部分人承担?应不应防止善意的改革也会出现成本转嫁的可能?改革总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按照公平原则,长远来看,当有补偿机制平衡这种暂时性、必要性的损失。譬如市场化,确实是个好东西,但最需要走向市场的资源能源产业迟滞拖沓,最需要公共保障保底的一些领域却一直在市场潮头冒险——失败了,再赎买;成功了,却未必想得起当初的“被实验者”。

  最后,是不是所有的改革成本都要以牺牲话语权的形式满足形式上的大局利好?譬如武穴市教育局的这种改革,超编一倍左右,谁定的政策、经过怎样的博弈、财政为何“近水楼台不见月”……这些问题,都指向其内部改革的透明性与公正性。改革总是要成本的,而成本应该是最接近“零”的——这种“接近法”,类似于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里“降低交易成本”,即“在保证交易各方交易权利的前提下,以整合契约的方式减少交易成本,而不是用剥夺一些人讨价还价权利的方式为另一些人降低费用”。

  平心静气讨论改革成本,看看哪些是伪成本,哪些成本是寻租的幌子,哪些成本是回避矛盾的万金油,有助于我们对改革去伪存真,有助于增益整个社会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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