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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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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城市顽疾,需角度,也需力度
“眼保健操残害论”何以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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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马寺钟声
治城市顽疾,需角度,也需力度
□尚龙
  【新闻背景】 公交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变线、闯信号灯、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等现象,一直是我市公交车的顽疾。日前,市交管支队联合公交部门实施公交车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这些现象有望减少。(见本报17日A05版报道)

  任何城市都存在一些司空见惯、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想办法、找角度很重要,但勇于去做、勇于加大力度去做也很重要。我市目前共有公交车1477辆,每日行程达20万公里,如果交警对违法行驶的公交车现场进行处罚,会耽误时间,影响市民出行。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并抄告公交部门的方式,出发点是维护市民权益,这一做法令人赞许,拿出信心、加大力度解决问题的态度更应得到褒奖。

  部分城市顽疾之所以禁而不止,归根到底,原因有两点:一是方法有所欠缺,针对性不强,处理不得当,往往投入大而收效微;二是力度不够大,措施在贯彻中经常虎头蛇尾。反之,假如办法得当、力度足够,顽疾便不再成为顽疾——当前我市在治理露天烧烤时堵疏结合,政策执行坚决到位,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说,对待城市顽疾,“老问题”不应是听之任之的借口,越是“老问题”越应找角度、下力气治理。

  需要明确的是,“力度”一词看似简单,好像完全取决于态度,其实不然。只有对治理举措精心安排,才能确保力度:对工作的每个环节制定量化标准,明确责任人,明确赏罚标准,明确监督途径等都很有必要。

  城市噪声、占道经营……这些普遍存在的城市顽疾看是“小事情”,但会对城市形象、市民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妥善找角度,拿出真力度,不遮掩,不回避,必能“医好”这些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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