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深圳的“城管外包”,曾一度被认为是创新机制,但如今却因部分成员涉黑被披露而遭到广泛质疑。根据深圳市城管局法规处一负责人的说法,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该局可能会出台新的政策以取代原来的“城管外包”,或者“先取消了再说”。这样一来,这一运行了5年之久的制度有可能就此“寿终正寝”。(7月22日人民网)
这起新闻事件一时间成为舆论焦点,吸引公众眼球的莫过于“服务外包”这一字眼。让人遗憾的是,深圳的“城管外包”机制不幸被涉黑团伙所利用。
服务外包,或者说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原理上是一种新型的行政理念或方式,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以降低行政成本,是一种实实在在地为政府和纳税人减负的破冰之举。
事实上,深圳警方打掉的这一披着城管协管员合法外衣的涉黑团伙,应该只是局部出现了问题。资料显示,该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了城管服务外包,其所雇用的协管员超过了3200名,涉黑成员应该属于极少数。另据报道,自从实行了“城管外包”之后,深圳的市容市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也有媒体认为,“城管外包”其实相当于建设工程的“层层转包”,不仅要叫停,而且还要总结教训,理由是“创新不能只讲效益而放弃法治原则”。
我们又当如何看待此事?在看待新生事物上,向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鼓励和贬斥,它们也都有着各自的理由。在持怀疑或否定态度的人看来,“原罪”既是与生俱来的也是无可避免的。深圳历时5年的“城管外包”,在持不同见解者的眼中,也许就有着洗刷不掉的“原罪”之嫌。于是,深圳警方日前的“打黑行动”,实际上不过是瞬间点燃了一种愤怒情绪而已。
在“小政府”或“服务型政府”呼声日高之时,上述“深圳尝试”应该是值得褒扬和鼓励的。在这个当口,“城管外包”的行政管理漏洞得以暴露,也不失之为一大幸事。不能因噎废食是常识——当一项新制度出现问题或漏洞时,一味否定过去并不科学,认真调查、分析并总结得失,才是当务之急。若是确认新制度有方向性错误,那时再投否定票也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