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渭南的陕E00000车4年违法931次,引起关注。近日,又有网帖曝安康的陕G00000也很牛,交通违法85次有45次免交罚款。对此,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网帖内容属实,安康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警告处理”,并非没处理。(见昨日《三秦都市报》报道)
“G00000”的拉风牌照,85次违法45次免交罚款,两重看点叠合,难免引发“重权轻责”的暧昧想象。不是舆论“嗅觉”敏感,而是免罚太过蹊跷。正因悖逆了民众的是非判断,它才会被扣上“牛”的帽子,才会引起一片声讨。
当地交警部门称,免交罚款不等于“没处理”,安康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警告处理”。而对“轻微”的界定,则是“超速不足20%”等。言下之意,就是对G00000车辆的“宽大处理”,只不过是种常态化、制度化的处理方式,无关“额外关照”。
这般说法,难消公众疑虑。就直观感受而言,能坐拥G00000座驾的,恐怕也是“有身份的人”。虽说从新闻表述中,很难一探车主的究竟,可这阻止不了公众想象力的发挥。
交警到底是对G00000车主“特殊关照”,还是按规章行事,这不好说。当事车主有多少次违法系“轻微违法”,咱也无从得知,至少从坊间态度看,它“不合常规”。
就算它合乎常规,交警对车主都“无差别对待”,并无权钱勾连,那“违法免罚”也难言合理,充其量只说明,现有规则尚有漏洞,没有形成震慑力,让违法者有机可乘。
执行效率、惩治力度,是评判交通罚则的两个基本维度。若违法了,只是口头教育一番,象征性地处理一下,又怎能以儆效尤?再者,酌情轻责,应有明晰的处理标准。“轻度违法”等,有太大的阐释空间,谁知道它是不是执法尺度模糊的幌子?
违法屡次免罚,体现了执法分寸的失衡。其肇因,究竟是“选择性执法”,对某些人“特殊关照”,还是规则本身有漏洞,暂且存疑。追根溯源,恐怕还得掀起“违法免罚”的盖头来,让公众看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