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8月10日,湖南省表示已撤销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官方称唐慧在其女被逼卖淫案一审期间为指控警方包庇嫌犯等目的,多次扰乱社会秩序,鉴于唐慧之女状况,对唐慧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见本报11日A10版报道)
从8月2日永州劳教委下达劳教决定,到8月10日湖南劳教委复议后撤销,只有一周的时间,湖南方面的反应还算迅速。湖南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的介入,应该是劳教决定被撤销的原因。主犯秦星在看守所中的“立功”是真是假?百名嫖客是否会被追究刑责?这是唐慧“闹访”的主要内容,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是否能得到解答,不仅将考验调查组介入的成果,也关系湖南方面能否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劳教决定被撤销,唐慧重获自由,这给公众带来了希望。然而,这却是一个就不该下达的劳教决定。湖南省劳教委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当初永州劳教委在下达劳教决定之前,难道没有考虑这些因素吗?永州劳教委言之凿凿的劳教决定,为何就能被如此轻易撤销呢?
事实上,因为缺乏监督制约与缺少权利救济,使得劳教制度饱受争议。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曾著书表示,对带有历史局限性的劳教制度,倘若不能彻底改革,不仅会导致权力滥用、权利不保,也会为社会稳定埋下长期隐患。改革之路何去何从,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