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它可以是一块普通的香皂,也可以是北京闹市区的一套住房;它可以是“留住人才的法宝”,也可以是“赤裸裸的腐败”……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隐性福利,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每一次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或质疑。如:位于北京闹市区、售价仅为市场价1/8的央企福利房,每月倒给500元话费的内部手机号,每年获财政补贴数千万元的机关幼儿园等。最近的一个例子,则是审计署披露的:2011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8月14日《中国经济周刊》)
垄断性国企的垄断福利也好,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关福利也罢,都是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它们要么来自流失的国有资产,要么来自财政资金的黑洞或者各种名目滥收滥罚的创收。小到一块香皂,大到一套住房,这种隐性福利无所不包。为什么公务员考试会吸引成千上万的高学历大军?为什么各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腐败招聘事件层出不穷?为什么“保障房几乎有一半是福利房”?为什么各种垄断企业收费年年涨价却年年喊亏损?为什么“为了罚款而罚款”与钓鱼执法屡禁不止?……这一切都能在体制内无所不包的隐性福利中找到答案。
说白了,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就是以福利之名存在的腐败。只不过,较小的隐性福利不易引起重视,“发房子”这种隐性福利中的“极品”,才能让人一眼看破其腐败的本质。有专家说,隐性福利总体上来讲肯定是不合适的,但也“不宜简单否定”,而应通过认真调查、仔细分析后再做决定。这是一种典型的鸵鸟思维:在这样不坚定的改革主张下,隐性福利改革最多就是像公车改革那样,从不明不白地公车私用到明目张胆地发钱。要知道,体制内的隐性福利,本身就属“自己革自己命”的范畴,必须自上而下由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来严格规范,而不能奢望既得利益者自我完成改革。
众所周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传说“即将出台”已经很多年了,却始终因为牵涉各种利益的博弈而迟迟未能出台。显然,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就是收入分配改革必须重点关注的“硬骨头”之一。如果收入分配改革选择对体制内的隐性福利搁置不管,那么这样的收入分配改革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功。一方面,垄断国企应该吐出更多利润给全民分红,而不是任由其转化为内部员工的高收入、高福利;另一方面,政府财政必须实现硬约束,以各种名目拆支、漏支财政资金或者违法创收形成小金库,都应受到严惩,诸如“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的事,绝不应以审计整改了事,而是必须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体制内隐性福利不除,收入分配改革便成奢谈。虽然一般企业给员工多发福利,只要依法纳税就应该受到鼓励,但是,垄断国企与机关事业单位绝非一般企业:它们的资金来源不是经营利润,而是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而且,一般企业给员工发福利,受到经济人理性的约束,垄断国企与机关事业单位,却没有这样的自身理性,相反,它们信奉的是“公家的钱不拿白不拿”,于是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动辄疯狂无比。总之,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就该“简单否定”,而不应留有任何“合理解释”的余地,正如对待一切腐败行为都不应该“客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