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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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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对“电商混战”入戏太深
“超前”助超标 审批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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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漫画漫话
“超前”助超标 审批责难逃
□张永琪/文 朱慧卿/图
    【新闻背景】 有网友爆料,陕西省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其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盖办公楼却有办公室多达106间,人均办公室4间多,平均每间为33.17平方米,办公楼总面积为3516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达146.5平方米。该公路管理段领导称,整个办公楼经过多个部门综合审批,在考虑建设规模时“适当超前”。(8月15日《华商报》)

    县级公路管理段,高不过是个正科级单位。如果确实需要新建办公楼,也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而不能违反这个标准。

    该标准对办公面积规定得很明确,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只有24人,如果都按科级干部计算,新建办公楼面积也只能为216平方米,有7间办公室就绰绰有余了。而该公路管理段新建办公楼面积超标如此之多,这哪是“适度超前”,而是“大跃进超前”。

    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党委书记称,新办公楼建设、使用、招标都按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有发改委、国土、城建等多部门批准的文件和证件,整个工程都是得到上级和有关部门批准的。

    如果这是真的,需要追问的是,对明显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工程,多个部门综合审批为何不严格把关,使违规建设项目轻而易举就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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