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8月23日专电(记者 李娜)
广州垃圾分类试点将于9月全面启动,其中对“专袋投放”和“垃圾不落地”试点的处罚分别设置1个月和3个月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对居民家庭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的行为,将以劝导为主,暂不作处罚,之后将视情况执法。
按照处罚标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对于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更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