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网站23日通报的信息,各省份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执行情况、各类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将被列为今年下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重点,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
根据2011年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公办幼儿园制定和调整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民办幼儿园制定和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其他个别省份正在办理会签手续或正在继续研究制定工作。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督促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的省份加快工作进度,尽力确保秋季开学时出台实施细则。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和备案工作,使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加强幼儿园收费及执行标准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