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登了《28日凌晨,郑州卧铺客车与货车追尾》一文。8月27日,郑州交运集团的一辆车牌号为豫AJ5976的双层卧铺客车由郑州发往滨州,8月28日0时20分左右,行至济菏高速长清段时,与一辆载盐的大货车追尾,客车司机当场身亡,11人受伤。
据郑州交运集团的事故分析显示,该客车的两名驾驶员均证照齐全、资质达标,没有违法违章记录。事故车辆的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0日,车辆手续、证照齐全,状况良好。
“事故车辆8月27日17时从郑州中心站发车,核载39人,实载24人,不存在超员情况。”郑州交运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部长程文强表示,“事故发生时客车时速为80公里,根本就不存在疲劳驾驶和超速情况,这是一场意外。我们规定普通公路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线路,配备双班驾驶员,还要求所有卧铺客车在2时至5时,必须停车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