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12.7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03.01元,同比增长12.2%,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了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6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我省四大收入来源保持全面增长。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787.68元,同比增长一成多,工资性收入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七成;人均经营净收入1211.46元,同比增长6.8%;人均财产性收入164.59元,同比增长超过一成。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认为,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上半年我省经济运行总体较好,城镇居民就业形势稳定以及我省积极争取中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加大对微小企业、个体户的支持力度等。